谷类作物从三叶期到普遍拔节期,测定二种植株高度,对每株植株的主茎进行两种测定:1)将高于该叶丛其他叶子的那片叶子展直后,从土表量至该叶子的尖端,亦即进行上述的测定;2)从度基部量至顶叶 (即最长叶)的某部。将第一次的测定结果记入观测簿中,作为分子,而第二次测定的结果作为分母。
在从拔节普遍期到抽穂普遍期间,毎株植株进行一次测定~——从主茎的基部量至顶叶的基部。
谷类作物从抽穗普遍期开始,已抽穗的植株高度是量至穗(圆锥花序、羽饰花序)的顶端(芒不计算在內)。在作类作物最后一次测定时, 最好同时也测定这些茎的穗长(不计算芒),并测定平均穂长。
其他大田作物的平均高度,同样也是根据测定40株的(在观测地段的4个小区中各取10 株)高度而测得的。所有双子叶植物在花序形成前,茎的长度是从宽的基部量到茎的顶端(生长点),而在花序形成后,则量到主茎最上面的花序的顶端。